妥適審議彈劾案件

英文網站

  糾彈不法與懲戒違失,具有整肅官箴、端正政風、澄清吏治、促進行政效率,兼有保障廉能之功能。本會對彈劾案件之審議,至為審慎。每一案件皆由配受委員負責調查,並另輪派委員二人協同調查、審查,並通知被付懲戒人提出申辯,必要時並請其到會作言詞申辯及補充說明,經詳細調查完畢並經該等委員三人詳細討論,由書記官製作筆錄記明進行要領後,始提出審查報告,提請委員會討論審議。本會委員均能本於職責,堅持獨立審議之信念予以審慎調查,作成妥適之議決,以發揮懲戒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