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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戒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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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戒法院防疫措施公告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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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戒法院防疫措施公告

    本院為因應COVID-19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三級,相關業務防疫措施如下:

一、如有下列情事者,請勿進入本院:

(一)過去14天內本人曾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確診個案接觸者。

(二)過去14天內曾出國者。

二、自即日起,進入本院應全程佩戴口罩,並採行「簡訊實聯制作業方式」登記。

三、訴訟輔導及陳情業務,僅受理電話諮詢、郵寄及電子郵件等方式。

聯絡電話:(02)2311-1639分機232

本院地址:台北市100203重慶南路1段124號3樓

司法信箱:點選本院網站首頁下方「司法信箱」圖示連結登入

四、訴訟文書請儘量以郵寄方式辦理。

聯絡電話:(02)2311-1639分機216(收文處)

五、當事人或律師請多加利用電子卷證服務進行閱卷。

    本院本於防疫優先原則,依司法院公布之相關防疫措施指引,以滾動式檢討並強化相關防疫措施,以確保同仁及民眾之安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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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懲戒法院防疫措施公告doc
  • 發布日期:110-05-21
  • 更新日期:110-05-21
  • 發布單位:懲戒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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