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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戒法院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疫情警戒調降為第二級防疫措施新聞稿
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疫情警戒調降為第二級,本院依司法院最新之防疫指引,同步調整相關防疫措施如下:
一、法院開庭:將依個案情形,選擇遠距視訊開庭或實體開庭
1.遠距視訊開庭:基於防疫優先原則,若符合遠距視訊(含延伸法庭)之法令及軟硬體設備條件,且能維護當事人及關係人合法權益之情形下,經斟酌個案情形,使用遠距視訊方式開庭,並提供最新修正「法院遠距視訊開庭操作手冊(法庭版、當事人或關係人版)v4.0、「法院辦理遠距視訊開庭參考手冊(4.0版)」技術指引與運用參考。
2.實體開庭:若因個案情形,需採行實體開庭,應保持安全社交距離,並參照司法院防疫指引,實施在庭人數控管,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二、訴訟輔導及陳情等業務,為減少染疫風險,仍請儘量以電話諮詢、郵寄及電子郵件等方式,以避免直接接觸:
聯絡電話:(02)2311-1639分機232
本院地址:台北市100203重慶南路1段124號3樓
司法信箱:點選本院網站首頁下方「司法信箱」圖示連結登入
三、訴訟文書請儘量以郵寄方式辦理。
聯絡電話:(02)2311-1639分機216(收文處)
四、當事人或律師請多加利用電子卷證服務進行閱卷。
五、進入本院應全程佩戴口罩,並採行「簡訊實聯制作業方式」登記。
六、本院為確保辦公室環境安全,同仁上班全程佩戴口罩,每日均進行消毒清潔,並於各重要出入口提供酒精手部消毒器,以維護同仁及洽公民眾之安全。
- 發布日期:110-07-26
- 更新日期:110-07-26
- 發布單位:懲戒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