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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法庭111年度懲上字第2號等案件合議庭成員異動新聞稿
職務法庭111年度懲上字第2號(被付懲戒人石木欽)、110年度懲字第4號(被付懲戒人鄭小康)及111年度懲字第2號(被付懲戒人羅榮乾)等懲戒案件,因本院蘇審判長振堂於111年3月19日退休,本院職務法庭事務分配及代理次序表異動,並自111年3月21日起實施(職務法庭事務分配及代理次序表為: https://tpp.judicial.gov.tw/tw/cp-1890-209169-4f8ae-031.html),上述三案件合議庭成員爰異動如下:
一、111年度懲上字第2號(被付懲戒人石木欽)
新合議庭成員:審判長法官李伯道(懲戒法院院長)、陪席法官吳三龍(懲戒法院法官)、陪席法官王梅英(最高法院法官)、陪席法官帥嘉寶(最高行政法院庭長)、受命法官林瑞斌(最高法院法官)。
二、110年度懲字第4號(被付懲戒人鄭小康)
新合議庭成員:審判長法官呂丹玉(懲戒法院法官)、陪席法官汪怡君(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受命法官蔡惠如(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庭長)、參審員丘彥南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精神醫學部主治醫師)、參審員黃怡碧(社團法人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
三、111年度懲字第2號(被付懲戒人羅榮乾)
新合議庭成員:審判長法官呂丹玉(懲戒法院法官)、陪席法官汪怡君(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受命法官蔡惠如(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庭長)、參審員王珮玲(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特聘教授)、參審員林明鏘(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 發布日期:111-03-21
- 更新日期:111-03-21
- 發布單位:懲戒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