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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戒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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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戒法院因應全國第三級警戒延長防疫措施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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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COVID-19疫情全國第三級警戒期間延長,本院依司法院之防疫指引,同步延長相關防疫措施如下:

一、第三級警戒期間,原則上暫緩開庭。但:(1)具時效性、緊急性或其他認有即時處理必要之案件,(2)個案符合遠距視訊(包含延伸法庭)之法令及軟硬體設備條件,且能維護當事人及關係人合法權益之情形,不在此限。

二、如具有時效性、緊急性或必要性而須開庭者,本院將另以適當方式聯繫當事人及其他訴訟關係人,並採取減少接觸、避免群聚之相關措施。

三、如個案符合遠距視訊(包含延伸法庭)之條件而開庭者,本院將依司法院頒訂之「法院遠距視訊開庭操作手冊」、「法院辦理遠距視訊開庭參考手冊」辦理。

四、訴訟輔導及陳情業務,僅受理電話諮詢、郵寄及電子郵件等方式,以避免直接接觸:

聯絡電話:(02)2311-1639分機232

本院地址:台北市100203重慶南路1段124號3樓

司法信箱:點選本院網站首頁下方「司法信箱」圖示連結登入

五、訴訟文書請儘量以郵寄方式辦理。

聯絡電話:(02)2311-1639分機216(收文處)

六、當事人或律師請多加利用電子卷證服務進行閱卷。

七、進入本院應全程佩戴口罩,並採行「簡訊實聯制作業方式」登記。

八、本院為確保辦公室環境安全,每日均進行消毒清潔,並於各重要出入口設置酒精手部消毒器,供洽公民眾及同仁使用。同仁上班亦隨時佩戴口罩,以維護自身、周遭同仁及洽公民眾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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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06.08懲戒法院防疫措施公告新聞稿doc
  • 110.06.08懲戒法院防疫措施公告新聞稿odt
  • 發布日期:110-06-09
  • 更新日期:110-06-09
  • 發布單位:懲戒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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