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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戒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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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法庭職務案件裁判費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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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裁判費項目

裁判費金額(單位:新臺幣)

起訴

4000 元

上訴

6000 元

抗告

1000 元

再審之訴

4000 元(職務法庭第一審)

6000 元(職務法庭第二審)

聲請再審

1000 元

行政訴訟法第九十八條之五但書所列之聲請。例如:

聲請參加訴訟或駁回參加、

聲請回復原狀、

聲請停止執行或撤銷停止執行之裁定、起訴前聲請證據保全、

本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案件之聲請假處分或撤銷假處分之裁定

1000 元

1.其他聲請或聲明案件

2.發回更審再行上訴,經判決後再行上訴者。

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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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職務法庭職務案件裁判費一覽表PDF
  • 發布日期:110-05-06
  • 更新日期:110-07-28
  • 發布單位:懲戒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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