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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戒法院防疫措施公告新聞稿
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COVID-19疫情全國第三級警戒期間延長,本院依司法院之防疫指引,同步延長並局部調整相關防疫措施如下:
一、法院開庭:調整暫緩開庭措施,遠距視訊開庭優先,實體開庭加強防疫
1.優先採行遠距視訊開庭:基於防疫優先原則,若個案符合遠距視訊(包含延伸法庭)之法令及軟硬體設備條件,且能維護當事人及關係人合法權益之情形下,優先使用遠距視訊方式開庭。
2.實體開庭加強防疫措施:具時效性、緊急性或法官認有必要時,得實體開庭; 個案如經承辦法官斟酌實際需求,決定採行實體開庭時,為避免法庭人數過多,造成群聚感染風險,本院參照司法院發布之最新防疫指引,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二、訴訟輔導及陳情業務,仍僅受理電話諮詢、郵寄及電子郵件等方式,以避免直接接觸:
聯絡電話:(02)2311-1639分機232
本院地址:台北市100203重慶南路1段124號3樓
司法信箱:點選本院網站首頁下方「司法信箱」圖示連結登入
三、訴訟文書請儘量以郵寄方式辦理。
聯絡電話:(02)2311-1639分機216(收文處)
四、當事人或律師請多加利用電子卷證服務進行閱卷。
五、進入本院應全程佩戴口罩,並採行「簡訊實聯制作業方式」登記。
六、本院為確保辦公室環境安全,每日均進行消毒清潔,並於各重要出入口設置酒精手部消毒器,供洽公民眾及同仁使用。同仁上班亦隨時佩戴口罩,以維護自身、周遭同仁及洽公民眾之安全。
- 發布日期:110-07-13
- 更新日期:110-07-13
- 發布單位:懲戒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