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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戒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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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法庭參審員111年度第1次審判業務交流會議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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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增進職務法庭法官與參審員間審判業務交流,本院於今(111)年1月11日下午3時在本院3樓會議室,舉辦職務法庭111年度第1次與參審員之審判業務交流會議。本次會議由本院李院長伯道主持,與會人士包括: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王參審員珮玲、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沈參審員瓊桃、臺大醫院精神醫學部主治醫師丘參審員彥南、中央研究院分子生物研究所副究員李參審員英惠、臺大法律系教授林參審員明鏘、社團法人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參審員怡碧、東吳大學法學院暨法律學系教授程參審員明修、臺大外國語文學系教授及人口與性別研究中心主任葉參審員德蘭等8位參審員到場, 並有職務法庭黃審判長梅月等四位審判長及法官多人參與座談。

     李院長於致詞時表示,懲戒新制自109年7月17日施行至今已將近1 年半,職務法庭第一審所受理的所有懲戒案件,均有參審員參與審理,感謝所有參審員對案件的付出與審理過程中所提供的意見,讓這項新的制度能夠順利推展。引進多元價值,提升職務法庭公信力,係參審制度之目的所在,每位參審員均為各行各業菁英,提出的觀點不但在案件中可作不同面向的觀察,更使職務法庭做出的判決獲得社會肯定。完成案件審理是法官與參審員共同的責任,而在此過程中,參審員就程序或實體所產生之疑問,專業法官如何適度引導、照料參審員建構案件的全貌,而不造成權威效應影響判斷,最終作出妥適判決,是我們持續努力的方向。

     本次會議座談內容,先就歷次職務法庭法官會議有關審理實務與作業流程等進行報告,包含參審員分案的輪次與分案的方式 、參審員的請假方式及代理次序、參審員支給費用事宜及參審員參與審理的範圍等議題進行溝通與討論,就相關作業流程並達成共識;其次為參審員之意見交流,會中參審員就閱卷方式與如何參與案件審理以強化評議深度等議題均踴躍提出討論,李院長於會中除就參審員積極參與案件審理進度的各項建議表示肯定,並指示本院相關科室人員應再優化作業程序以增進閱覽卷證效率,另外,參審員會中相關建議將作為制度執行之參考,期使未來審判工作之運行能更加順暢。

     本次會議與會之參審員與法官互動熱烈,並提出許多寶貴的建議,透過會議討論充分溝通以達相互理解,並完善各項實務運作之配套措施,會議於熱烈討論中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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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1參審員審判業務交流新聞稿doc
  • 111-1參審員審判業務交流新聞稿odt
  • 發布日期:111-01-14
  • 更新日期:111-01-14
  • 發布單位:懲戒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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