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務分配
懲戒法院懲戒法庭事務分配及代理次序表
懲戒法院懲戒法庭事務分配及代理次序表 (113年5月21日起實施) |
||||||
審級 |
庭別 |
股別 |
職 別 |
姓 名 |
代理股別次序 |
備考 |
---|---|---|---|---|---|---|
上 訴 審 |
第一庭 |
公 |
審判長 |
林輝煌 |
忠上、廉上、信上 |
一、審判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以該庭資深法官為審判長。 二、資深法官因擔任審判長致不足法定人數時,由該法官之代理人支援陪席,如支援陪席之法官較審判長為資深,遞由次一次序之代理人支援之。 三、若同庭審判長及資深法官均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則依代理次序表補足法定人數後,由最資深法官為審判長。 四、支援上訴審合議之輪值股按月調整,次序詳如輪值股別排序表。 |
忠上 |
法 官 |
黃梅月 |
信上、孝上、愛上、廉上、正上 |
|||
和上 |
法 官 |
許金釵 |
孝上、愛上、信上、正上、廉上 |
|||
仁上 |
法 官 |
黃國忠 |
愛上、信上、孝上、廉上、正上 |
|||
信上 |
法 官 |
葉麗霞 |
(實際支援合議股別詳如輪值股別排序表) |
|||
第二庭 |
公 |
審判長 |
林輝煌 |
廉上、信上、忠上 |
||
廉上 |
法 官 |
張祺祥 |
忠上、和上、仁上、信上、孝上、愛上 |
|||
正上 |
法 官 |
周占春 |
和上、仁上、忠上、孝上、愛上、信上 |
|||
義上 |
法 官 |
|
愛上、孝上、信上、仁上、和上、忠上 |
|||
和上 |
法 官 |
許金釵 |
(實際支援合議股別詳如輪值股別排序表) |
|||
第三庭 |
公 |
審判長 |
林輝煌 |
信上、忠上、廉上 |
||
信上 |
法 官 |
葉麗霞 |
廉上、正上、忠上、和上、仁上 |
|||
孝上 |
法 官 |
吳光釗 |
正上、廉上、和上、仁上、忠上 |
|||
愛上 |
法 官 |
蔡新毅 |
廉上、正上、仁上、忠上、和上 |
|||
廉上 |
法 官 |
張祺祥 |
(實際支援合議股別詳如輪值股別排序表) |
|||
第 一 審 |
第 一 庭 |
忠 |
審判長 |
黃梅月 |
和、廉、信、正、孝、愛 |
|
和 |
法 官 |
許金釵 |
孝、愛、正、信、廉 |
|||
仁 |
法 官 |
黃國忠 |
愛、孝、正、信、廉 |
|||
第 二 庭 |
廉 |
審判長 |
張祺祥 |
正、信、忠、孝、和、愛、仁 |
||
正 |
法 官 |
周占春 |
和、仁、孝、愛、忠、信 |
|||
義 |
法 官 |
|
仁、和、忠、愛、孝、信 |
|||
第 三 庭 |
信 |
審判長 |
葉麗霞 |
孝、忠、廉、和、正、仁 |
||
孝 |
法 官 |
吳光釗 |
正、和、仁、廉、忠 |
|||
愛 |
法 官 |
蔡新毅 |
正、仁、和、廉、忠 |
備註:義股及義上股擔任他股陪席之案件,依「懲戒法院懲戒法庭事務分配及代理次序表」義股及義上股之代理股別次序代理。
懲戒法院懲戒法庭上訴審支援合議輪值股別排序表
懲戒法院懲戒法庭上訴審支援合議輪值股別排序表(113年5月21日起實施) | ||||
月份 | 審級 | 庭別 | 輪值股別 | 代理股別次序 |
---|---|---|---|---|
5月 | 上訴審 | 第一庭 | 信上 | 孝上、愛上、廉上、正上 |
第二庭 | 和上 | 忠上、仁上、信上、孝上、愛上 | ||
第三庭 | 廉上 | 正上、和上、忠上、仁上 | ||
6月 | 上訴審 | 第一庭 | 孝上 | 愛上、信上、正上、廉上 |
第二庭 | 忠上 | 仁上、和上、孝上、愛上、信上 | ||
第三庭 | 正上 | 廉上、忠上、仁上、和上 | ||
7月 | 上訴審 | 第一庭 | 愛上 | 信上、孝上、廉上、正上 |
第二庭 | 仁上 | 和上、忠上、愛上、信上、孝上 | ||
第三庭 | 廉上 | 正上、仁上、和上、忠上 | ||
8月 | 上訴審 | 第一庭 | 信上 | 孝上、愛上、正上、廉上 |
第二庭 | 和上 | 忠上、仁上、信上、孝上、愛上 | ||
第三庭 | 正上 | 廉上、和上、忠上、仁上 | ||
9月 | 上訴審 | 第一庭 | 孝上 | 愛上、信上、廉上、正上 |
第二庭 | 忠上 | 仁上、和上、孝上、愛上、信上 | ||
第三庭 | 廉上 | 正上、忠上、仁上、和上 | ||
10月 | 上訴審 | 第一庭 | 愛上 | 信上、孝上、正上、廉上 |
第二庭 | 仁上 | 和上、忠上、愛上、信上、孝上 | ||
第三庭 | 正上 | 廉上、仁上、和上、忠上 | ||
11月 | 上訴審 | 第一庭 | 信上 | 孝上、愛上、廉上、正上 |
第二庭 | 和上 | 忠上、仁上、信上、孝上、愛上 | ||
第三庭 | 廉上 | 正上、和上、忠上、仁上 | ||
12月 | 上訴審 | 第一庭 | 孝上 | 愛上、信上、正上、廉上 |
第二庭 | 忠上 | 仁上、和上、孝上、愛上、信上 | ||
第三庭 | 正上 | 廉上、忠上、仁上、和上 |
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事務分配及代理次序表
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事務分配及代理次序表 (113年5月21日起實施) |
||||||
審級 |
庭別 |
股別 |
職 別 |
姓 名 |
代理股別次序 |
備考 |
---|---|---|---|---|---|---|
上 訴 審 |
|
天 |
審判長 |
林輝煌 |
|
第一審甲股、乙股之代理股別次序不適用於審理司法院大法官懲戒案件。 |
宇 |
法 官 |
許金釵 |
|
|||
宙 |
法 官 |
梁宏哲 |
|
|||
洪 |
法 官 |
王敏慧 |
|
|||
荒 |
法 官 |
陳國成 |
|
|||
第 一 審 |
第 一 庭 |
黃 |
審判長 |
黃梅月 |
地、玄、智 |
|
甲 |
法 官 |
楊智勝 |
庚、戊、丙 |
|||
乙 |
法 官 |
李玉卿 |
辛、己、丁 |
|||
第 二 庭 |
地 |
審判長 |
張祺祥 |
玄、智、黃 |
||
庚 |
法 官 |
何俏美 |
戊、丙、甲 |
|||
辛 |
法 官 |
楊坤樵 |
己、丁、乙 |
|||
第 三 庭 |
玄 |
審判長 |
葉麗霞 |
智、黃、地 |
||
戊 |
法 官 |
劉興浪 |
丙、甲、庚 |
|||
己 |
法 官 |
陳文燦 |
丁、乙、辛 |
|||
第 四 庭 |
智 |
審判長 |
吳光釗 |
黃、地、玄 |
||
丙 |
法 官 |
林孟皇 |
甲、庚、戊 |
|||
丁 |
法 官 |
林麗真 |
乙、辛、己 |
懲戒法院職務法庭第2屆參審員分組表
懲戒法院職務法庭第2屆參審員分組表 (112年8月1日起實施) |
||||
組別 |
序號 |
姓名 |
服務機關(單位)及職稱 |
代理次序 |
---|---|---|---|---|
第1組 |
1 |
伍秀蓉 |
高雄市立楠梓特殊學校臨床心理師 |
2、3、4、5、6 |
2 |
李淑君 |
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副教授 |
3、4、5、6、1 |
|
3 |
林照真 |
國立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 |
4、5、6、1、2 |
|
4 |
陳竹上 |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教授兼主任秘書 |
5、6、1、2、3 |
|
5 |
蔡文禎 |
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 |
6、1、2、3、4 |
|
6 |
賴月蜜 |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董事 |
1、2、3、4、5 |
|
第2組 |
7 |
林三欽 |
東吳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 |
8、9、10、11、12 |
8 |
姜世明 |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
9、10、11、12、7 |
|
9 |
徐育安 |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
10、11、12、7、8 |
|
10 |
盛子龍 |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教授兼院長 |
11、12、7、8、9 |
|
11 |
張文貞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合聘教授 |
12、7、8、9、10 |
|
12 |
詹鎮榮 |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 |
7、8、9、10、11 |
檔案下載
- 發布日期:112-12-29
- 更新日期:113-07-11
- 發布單位:懲戒法院文書科